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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自审制度

我公司依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设立专门岗位及专人承担产品内容审核工作并建立严格的审核流程制度。
1.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独立于各个业务部门的内容审查委员会,委员包括开发小组的董事长、客服部主管以及市场运营部总监。由公司董事长负责委员会的召集和日常运作事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产品开发过程中规范相关产品内容;在版本验收环节对可能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在产品运营过程中随时检查各种营销素材、营销活动及其他内容是否有不适当的内容出现。并且一旦发现有违规情况的发生,委员会负责对相关责任人和部门进行查处惩戒。
2.日常运作
委员会每周召集一次全体会议,就公司产品开发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当中的内容来源、表现方式进行集中审查和讨论,每周在公司内公布违规内容自查结果,如没有违规内容则不公布。委员会委员有义务将最近工作过程中所开发的内容对其他委员进行公开展示,并接受质询。客服部经理将针对网站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所有可能涉及违规的内容进行通告,并要求各部门限期整改。
3.内部培训
为确保及时准确的了解国家最新有关政策法规,由委员会召集定期对内部人员进行有关法规的讲解和培训,并进行考试。覆盖对象主要是产品策划、美术及各部门负责人。
培训不定期举行,主要是针对最新出台的法规政策,以及新近升职上任的管理人员所进行。培训基本内容包括《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关学习材料。
4.自审内容准则
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音乐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违背社会公德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我公司网站不含有以上内容。
5.责任追究
(1)明确内部对审核人员、开发人员及运营人员的内容审核责任追究规定。
(2)对审核人员未能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予以口头警告;
(3)对审核人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拒不修改的,予以书面警告;
(4)对审核人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修改,审核通过后自行予以回复的,予以扣除当月奖金;
(5)对运营人员在运营过程中未通知审核人员,造成不良后果,而审核人员也未及时发现的,予以扣除当月奖金,累积满三次运营人员予以调离岗位,审核人员予以取消审核资格并调离岗位;
(6)其他造成不良后果情形的,予以书面警告。